安岳县书香雅郡小区,7栋1单元1楼业主破坏地梁,占用公共区域绿化面积,破坏室内柱子,给物业反馈多次,均未恢复原样,物业输出整改通知业主仍然拒绝整改,请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
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石桥街道接件后立即会同房管局、两违办、峗坝社区及小区物业到现场进行核实,该户业主占用绿地约60平方米,情况属实。并未发现该户业主有破坏地梁、破坏室内柱子的情况。按照规定,石桥街道将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按程序对占用绿地进行拆除。
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028-24512049,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