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名老园长为延续教育情怀,相应政府要求贷款买下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却遭天价物业费阳光物业处处刁难,找事,8月4日并殴打幼儿园保安和幼儿园女职工,至今未解决……希望政府能为老百姓做主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反映物业收费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和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规定,目前广元市城区物业服务收费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经核实,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由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与退出的物业服务人进行交接。”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收费标准,您可通过合同查询该小区收费标准。
关于反映殴打幼儿园保安和女职工问题。经东坝派出所调查核实,2023年8月4日10时许,何某忠与余某因安其拉幼儿园修台阶的问题发生纠纷,后引发抓扯打架,致何某忠背部擦伤、右手手臂内侧擦伤,余某胸口处抓伤,赵某英入院治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东坝派出所于8月4日对何某忠、余某殴打他人一案立案调查,8月4日、6日,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询问。8月10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就此事达成一致意见。因现场无监控摄像头,且目前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案件办理进度较缓,办案人员将继续走访调查,对其他在场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待还原事情经过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若您对上述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利州区住建局(0839-3563165)、东坝派出所(0839-326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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