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关于眉山市仁寿县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的复函》中,明确提到仁寿县交通运输局等十一部门于2023年1月16日已废止原来的《仁寿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并且收回对仁寿县公交公司申请运营共享电单车的备案登记手续,且对其他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没有相关限制政策,要求当地尽快整改。
然而,截止目前仁寿相关部门仍未整改,依旧我行我素,仁寿公交公司继续超量运营中,国企独家垄断运营。其他品牌一旦投车就被收车,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主动对接仁寿相关部门,均以不置可否的态度敷衍了事,多次扬言只要投放运营就会被没收车辆的处罚。
显而易见,此举属于使用行政强制手段,以没收等恶劣手段相威胁,是典型的滥用行政权力制造垄断。为了让《关于眉山市仁寿县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的复函》不成一纸空谈,以及给仁寿创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还望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能拨冗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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