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新津区 » 关于东原华宇印江澜小区物业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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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关于东原华宇印江澜小区物业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19 11:44 已回复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达不到约定的服务等级标准,小区保安公然挑衅业主,主动与业主发生矛盾,伙同外面“路人”叫嚣要弄死某业主,当值期间脱岗、睡岗。物业主管天天不上班,物业服务也未24小时在线服务,小区路灯晚上不开或只开部分、水景池不开或偶尔开、应急照明限时开等,请区政府物业办对该小区物业公司服务水平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如果鉴定报告中确定的服务等级低于约定的服务等级,请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该物业公司按照鉴定报告确定的服务等级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21 14:53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28 14:52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物业费的问题: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费用的收费标准有明确约定。来话人可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协商合同事宜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关于物业服务问题,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人员管理、做好小区卫生、小区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8月24日,与你电话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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