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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老小区合规安装电梯遭邻居无理阻拦和诬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f5433035  2023-08-18 23:03 已回复

我们是新都区三河场街道天府江南A区7栋3单元出资参与加装电梯的6户业主,最8月14日本单元持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上进行了不实际的投诉:

一、我们将给一一如下指正:

1、投诉书上说的有6户业主书面实名反对加装电梯,本单元共12户业主,新都区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业主动议表决意见表的表决户数10户签了同意,已经超过了总户数三分之二还要多,而投诉说只有6户签字同意,就能够说明问题。

2、10户业主参与了表决,并且6户业主出资参与加装电梯,也是达到文件所要求的条款,据我们知,隔壁天龙瑞景小区7栋6单元也是12户业主,参与表决8户同意加装,6户出资参与加装电梯,也一样获得了政府的支持。

3、有参与了表决并签字的业主在他人的怂恿下打电话到社区工作人员那些说上面的签字不是他们本人签的,我们请求政府部门给予查证,并申请司法鉴定真伪,如笔记和指纹,如果鉴定确切属于他家的产权人其中一人所签,她要将她的行为负责,我们将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们自己的尊严,将诬陷者绳之以法。

4、而他们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提供的回执是5份,其中有4号业主连续提供了两次,弄虚作假,博眼球,谎言不攻自破,实际只有4户,其中有两户是参与了表决同意的;

5、投诉书上说的,社区和街道办工作人员未按程序办理,违规盖章,由于社区接到以上4户业主书面反对书时,并在3月12日在本小区物管办公室就组织了第一次调解现场照片为证,参与加装电梯的6户业主都到了场,而反对的业主4户只有一户:1楼1号的业主参与了调解,1楼1号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在参与调解时提出的问题,社区工作人员都给予了一一解答,由于解答的问题没有让1楼1号的业主满意,在未调解完毕时,1楼1号的业主就在中途离场而去。1楼2号的业主拒绝到场参与调解,有给社区工作人员发的短信为证:

6、投诉书上说的社区、街道办没有组织第二次调解,投诉的人纯属于口出谎言。社区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给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分别以电话或微信及短信的方式通知了3次以上,社区和街道办有证据说明,但是反对的业主没有一户人参与调解,而参与加装电梯的业主到调解地点等候多时,也不见反对业主的踪影。

7、投诉书上说的加装电梯的程序不合法,我们从开始到现在办理了下列手续:

(1)新都区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业主动议表决意见表表决签字

(2)地勘报告

(3)房屋鉴定报告

(4)公示

(5)合同

(6)电表申请

(7)告知书

在流程完全合法合规

8、投诉书上说的反对的业主大都为高龄老人,请反对的业主扪心自问一下,你们的老人都住在底楼层,你们考虑过住在高楼层的老人吗?住在上面4楼的业主,一家三口都是军人,并且还是残疾军人,他们为国家的繁荣昌盛、为国人的平安而作出了巨大贡献,并留下了一生的伤残,你们的良心何在。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四川省住建厅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都明文规定,对残疾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老年人给予政策支持,加装电梯是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民生工程,是大势所趋。

二、举报

1、新都区三河场街道天府江南A区7栋3单元的:1楼1号和1楼2号,将小区的公共绿化面积占为私有,将小区的绿化铲除后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用砖混砌成永久性的围墙,在里面搭建餐桌和休闲娱乐设施,小区的绿化公共面积的全体业主的公共财产,不得化为私有,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严查,强行拆出自建的设施,恢复原有的模样。

2、新都区三河场街道天府江南A区7栋3单元的:1楼2号的地下室,开发商在设计和建造地下室,只有前半可以用来作为储存物品,而1楼2号业主把地下室的后半也进行了掏空改成了地下室在改造地下室时用大卡车拉了几十车土出去倒掉,给该楼的安全埋下了严重隐患,给该楼的全体业主的生命造成了严重威胁,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进行严查,强令1楼2号业主将地下室恢复原样,并要求安检机构对该楼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和作出评估。

新都区三河场街道天府江南A区7栋3单元加装电梯的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25 15:24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三河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三河街道办事处核实: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查,天府江南A区1楼均自带有地下室,针对该处被占用问题,工作人员现场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小区物业管理规约加强管理。2023年8月22日三河街道协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到达该小区7栋3单元1楼,发现该住户在花园搭建的是棚子,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制拆除影响市容设施界定的复函》(川建法发【2014】508号)规定:“防护栏、临时撑杆搭棚等,不属于城乡规划许可与管理的范畴”。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小区物业管理规约加强管理,协调处理该问题。
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
经了解,经查新都区天府江南7栋3单元业主申请电梯加装流程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法〔2021〕2号文件相关要求,业主申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利害关系人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方案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公示期间,因增设电梯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有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业主可协商解决增设电梯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受损等事宜。业主协商不成的,社区居委会应组织调解。业主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属地街道办事处应搭建平台,召开协调会进行调解。 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各级工程建设标准和政策要求,确保设计质量,依法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等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安全与节能管理,监督电梯的维保工作质量,承担电梯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社区居委会负责公示意见收集、平台搭建、异议调解、核实和抄告街道办事处等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增设电梯工作,组织业主调解,落实政府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需咨询,请拨打89392970。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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