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的情况有点特殊,但是也没有部门能够帮我解决,我现在只能求助你们了,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户口在崇州市廖家镇,土地是在温江公平(温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有的我的名字),由于我头婚嫁到温江,故户口和土地一起迁移到温江公平镇。但是由于离异,我的户口迁回崇州廖家,但是土地不能迁回(30年不变的政策)。现二婚需要把户口迁到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由于成都市户籍区划调整,我的户口变成居民,故不能迁到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
我打电话到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局户籍部门咨询,他们说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修改户籍属性或者出具农民证明。
于是我就去崇州市政务中心大厅咨询,说崇州市没有我的土地,不能办理,也不能出具农民证明。 我就打热线12345,但最终也是回复我崇州市没有土地,不能办理,也不能出具证明。
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本身我就是农民,为什么就无法证明自己是农民呢?所以,现在求求领导,求求您帮我解决一下这个问题好吗?谢谢了!非常感谢!非常感谢!非常感谢! 归纳成以下2点,只要满足其中一点就行,给您添麻烦了!
1. 修改户籍属性
2. 出具农民证明
网友:
您好, 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现为崇州市户籍,您在户籍地无农村土地及承包合同,按成都市现行户籍政策规定,无法更改您户籍性质为农村居民家庭户。
2023年8月15日11时,我局治安大队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
崇州市公安局信访室
2023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