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在崇州市廖家镇,土地是在温江公平(温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有的我的名字),由于我头婚嫁到温江,故户口和土地一起迁移到温江公平镇。但是由于离异,我的户口迁回崇州廖家,但是土地不能迁回(30年不变的政策)。现二婚需要把户口迁到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由于成都市户籍区划调整,我的户口变成居民,故不能迁到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我打电话到省公安厅和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厅,他们可以修改户籍属性。你们说的政策原因我不符合变更属性,那么麻烦你们帮我出具一个证明,证明是我农民,谢谢!
网友:
您好, 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现为崇州市户籍,您在户籍地无农村土地及承包合同,按成都市现行户籍政策规定,无法更改您户籍性质为农村居民家庭户。
2023年8月15日11时,我局治安大队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
崇州市公安局信访室
2023年08月18日
现为崇州市户籍,您在户籍地无农村土地及承包合同—由于当时国家政策原因,不能把土地迁回到崇州,现在政策又因为垮区域不能办理,都是成都市范围,怎么就不能办理呢?即使不能办理,那应该可以帮我出具一个农民的证明。不管政策怎么变,我始终就是一个农民,为什么我想证明我是农民就那么难呢?如果成都市没有执行户籍区划调整,我也不用麻烦你们了,我直接就可以迁到宜宾了。我也知道你们有难处,不好办理,但是不能不办,再怎么说至少要给我一个方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