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儿童生长发育用药“亮丙瑞林”(医保乙类)能否部分报销及比例?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3号)的规定,“及时调整“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确保到2024年底全省“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到10%”,“亮丙瑞林”为乙类药品(附件),可用于儿童性早熟治疗,目前国产价格为1200多,一个月一支,需要连续注射两年,价格较贵,目前还是个人全部自付,但根据川医保规〔2023〕3号文件,这类乙类药品应该有一定的报销比例,那为什么我们在成都市的三甲医院购买依然还是个人全部自付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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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咨询城乡居民儿童档能否享受门诊共济报销的问题。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保障范围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药品、检查和治疗项目等)。我局工作人员向您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情况,您表示了解。
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9月1日与您电话沟通详细解释。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