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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拆迁 咨询】关于东部新区机场南沿线项目三岔镇清庙社生活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15 11:38 待解释

突然就通知取消了生活费,相关的文件条例也没有,直接就通知购买社保人员取消了生活费的发放,请问是根据哪个文件哪条规定呢;取消生活费的通知是以什么形式下发的(目前我们只接到了村上的所谓生活费取消人员的名单),相关的文件在哪里可以查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5 14:59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6 14:5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高管函[2017]169号文件第十条规定从整组自愿搬迁完成上地移交手续次月起,按第一年300元/人/月,第二年起400元/人/月的标准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至自愿搬迁村民按规定享受政府统一的农转非人员安置,购买社保次月起停止发放。三岔街道按照规定严格执行。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8月16日14时26分,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8月16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8-16 18:51

具体文件条例在签署购买社保协议的时候并未同步给我们,今天电话联系我也只是告知我有该文件,但是我在截止今天之前并不知晓该文件的任何内容;这样子让我们签署的协议还有可靠性吗?我不愿意恶意揣测,但是现在让我更加疑惑的是当初在我们多番咨询的情况下也并未告知我们相关文件内容;现在又是时隔一年之后才来说取消生活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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