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锦江区 » 烦请解析刑法六十四条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贪腐 咨询】烦请解析刑法六十四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xianhecao  2023-08-14 21:23 已回复

我通过ok贷平台投资的好分期分期标早经证实是真实投资,每个标的的借款人与出借人是一对一关系,属于合法投资,ok贷立案后我确未收到返款,带着疑问我在问政四川发了多个帖子,却被误导钱还在借款人手里,后来看了判决书才得知,法院仅分期标就回款489万,却不按标的返还给出借人。判决书列举了刑法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请问这条法规何时才能落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8 10:5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部门已收悉,相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05 15:5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涉的非吸案件涉案件集资参与人近1500人,所涉金额2.96亿元,应追缴退赔1.01亿余元,但仅追回438万余元。区法院执行部门已经根据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公诉、刑事审判庭部门委托审计作出的集资参与人名单及集资金额、分配比例表,依法将执行到位的438万余元以集资参与人人数、集资金额按比例进行了分配,您亦在分配比例表上签字确认。区法院已将您所应分配的案款支付给您。
区法院已多次向您释明,虽然法院追回资金总额大于您的投资金额,因不能对集资参与人的项目进行区分,所涉集资参与人均应在执行到位款项中按照比例进行分配,故不能仅全部兑付给您。如您仍有疑问,可向区法院执行局、刑事审判庭相关承办人电话了解相关情况或来院现场咨询。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