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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雅居乐开火锅店扰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14 16:05 已回复

投诉书

投诉人:新津区五津街道雅居乐锦城小区314户住户代表(名单见附件一)
投诉事项及请求:居民楼下违规开办大型火锅店,将对小区居民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等问题,恳请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能通过其项目选址,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事实和理由:
2023年 8月4日,投诉人在小区连体商业附属26#楼(原小区售楼部)的大门墙上看到悬挂有“超级鸭肠王火锅新津店”的大型横标(现场照片见附件二),店内正在加层装修、拟加装燃气管道后准备开业,经询问物业负责人,得知该处将开办成上下二层的大型火锅餐饮项目,这与开发商在售楼时对所有购房户承诺的小区周边附属商业楼不会有火锅、烧烤等重油烟商业业态不符,也与购房合同及附属图纸和报建设计图该处设计为“57平方米的公共食堂+办公和活动中心”不符(合同及图纸见附件三),该店开业运营后,必将产生环境污染、噪音扰民、消防隐患、小区安全等问题,会严重影响小区1200余户4000多名居民的美好宁静生活,侵害居民的身心健康,小区居民强烈不满,在与物业负责人交涉无果后,投诉人到社区、政务中心、信访局等投诉,同时也通过网上和电话等渠道多方投诉。在2023年8月9日下午的区信访局接访中,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叶哲彦接访了投诉人,并召集了区公园局、城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五津街道等单位负责人到信访局陪访,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马上到现场调查处理,随后区城管局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派人到现场,经检查发现火锅店装修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责令暂停施工,拆除火锅店横标。目前该火锅店还在积极备料准备复工,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研判该处火锅店的选址是否合理,是否同意为其核发施工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为此,投诉人恳请区政府及区公园局等职能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尊重民意、关切民生, 切实维护新津公园城市的良好形象,不能通过在该处开办火锅店的项目选址,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理由是: 
一、在该处开办大型火锅项目违反了规划设计的管理要求。按照《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为大型餐饮服务企业,150-500平方米为中型,150平方米以下为小型”的规定,小区26#楼规划设计用作餐饮的公共食堂为54.94平方米(见附件四),属小型餐饮项目,该楼的规划设计作为整个小区规划设计方案的一部分,报规报建通过了区职能部门和区规委会的审批,通过了环保部门环境评价的审批,建成后就要严格按照经审批同意后的规划设计要求来使用,现不按规划设计要求大幅度扩大经营面积、改变经营业态(大型火锅店与小型公共食堂餐饮在油烟排放量、就餐人数、运营时间、对环境影响上有重大区别),违反了规划管理的制度要求,相应的,新的业态大大超过了原规划设计的环境承载量,原烟道设计难以满足大型火锅油烟排放的需要,必将带来严重的污染问题。
二、该处不具备开办大型火锅业态的客观条件。26#楼上下两层约800平方米,高约15米(相当于周边楼层的三层),与5#楼23层的居民楼连接并与小区相通,虽非底商形态的商住楼,但与小区相连相通与住宅一体为商住楼,非独立的商业楼,是小区的附属商业楼(见附件五),该楼紧邻多栋高层住宅,处于整个小区的入风口位置。经批准了的规划设计方案有小型餐饮和烟道,排放的油烟量小,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购房户在买房时经慎重考虑可以接受。但如果要开办成大型的重油烟火锅项目,运营后产生的油烟不管从26#楼的侧面山墙还是房顶经烟道排出,势必向上向周边扩散,随风弥漫整个小区,原因是该栋楼相对于周边紧邻、密集的高层居民楼太矮,油烟污染的产生成因与高楼底商开火锅一样,且又处于小区入风口位置,油烟将会影响整个小区。要解决这一问题,纯从技术角度分析,烟道只有沿与之相连的5#楼向26层的楼顶延伸,排放口高于周边建筑物,需要变更设计,但这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环保设施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的规定,而且,小区业主也不会同意。
三、该处开办大型火锅业态还将产生的其他问题。除火锅油烟污染外,一是会产生公共道路堵塞和交通安全问题,该楼的对面是华润幼儿园,每天下午5点过后,接送孩子和下班的车多人密,又临近十字路口,现在已经常发生拥堵现象,可以预见如果火锅店运营后,就餐人群和车辆的增加,更会加大道路拥堵,增加安全隐患。二是会产生消防问题和火灾隐患,现该火锅项目的消防通道考虑为该楼通往小区的内部通道,为保障小区安全,火锅店对外运营后业主肯定会争取关闭通道,火锅店运营会产生消防通道不能满足需要的问题,另外,该栋商业楼没有燃气管道的设计,现突破原设计拟加装燃气管道,存在火灾安全隐患。三是会产生小区安全问题,如该栋楼对内通道不能完全封闭,则外来就餐不特定人员就可以随意进入小区,增大小区安全管理难度,另外,就餐人员车辆会进入小区地下车库停放,外来人员可通过车库单元电梯进入小区各处,安全隐患很大。三是带来噪音扰民,相对于公共食堂就餐人数少、就餐时间固定的情况,大型商业运营的火锅业态就餐人数多、持续运营时间长,增大了噪音扰民的几率。四是带来环境恶化,经考察该火锅连锁企业,其业态为中低端业态,在其他已经运营的场地,管理粗放、占道经营、卫生一般,相对于公共食堂,会大量增加垃圾和废水排放,会滋生老鼠、苍蝇、蟑螂、蚊虫等危害。
综上,投诉人发现自己小区的居民楼下拟开办大型火锅店后,经认真研判,认为火锅油烟等将对周边及整个小区造成的污柒是无法避免的,为此,及时向社区、街道和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恳请区政府及公园局等职能部门,全面完整准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的地方性法规,按照《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餐饮服务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城乡规划的有关要求,减少对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并与周边自然和人文环境相协调”的项目选址规定,及时作出正确的决定。投诉人期盼在7个工作日内得到明确的答复,也请及时告知火锅店业主减少损失。投诉人希望在现阶段和范围内投诉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但如果久拖不决或问题处理不理想,投诉人只有继续投诉和依法维权,向入驻新津的省委巡视组反映,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向检察机关申请提起公益诉讼。
此致:新津区人民政府及区公园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5 10:52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7 19:12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雅居乐·锦城项目方案于2018年7月17日通过规委会审议,报规总平面图中26#楼为商业用房。
经核实,双方在签订的购房合同中附件十二《不利因素告之书》第23条本小区22栋-26栋楼为全业态商业,后期业主可能会经营餐饮业态对相邻住宅可能会有一定影响”不存房屋性质隐瞒或违规销售。目前火锅店装修已暂时停止,相关部门已到现场查看。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8月17日,与你电话联系,电话未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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