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手术后,申请了低保的,可以再追溯大病救助吗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23年8月14日在问政四川留言咨询“大病救助追溯”的问题已收悉,对您咨询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沟通,查询得知您于2023年7月申请为低保户,之前在医院住院、门诊治疗的费用没有报销医疗救助。根据《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民政局广安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安医保规〔2022〕2号)第一条规定,将我市医疗救助对象类别统一调整为6类:(一)特困人员;(二)孤儿;(三)低保对象;(四)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五)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贫返贫人口;(六)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该文件第八条规定,全面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对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未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的大病患者,可向其户籍所在地申请救助,经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6类救助对象的,以认定时间为节点,按照认定类别和对应救助标准,对其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追溯救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医保工作,竭诚为您服务。
岳池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