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你们好!
不得已在此留言,望理解!
今年3月份家里老人在阆中元山买小猪两头买时总重140斤,单价14元/斤,总计花费1960元人民币,买后参与保险。近来又有瘟疫爆发,将近200斤重的生猪分别于7月27日,8月3日死掉了,对没有收入的老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死掉之后通知过当地的驻村干部,因驻村干部公务繁忙未能及时调查取证,由于正处夏天天气炎热老人便邀请邻居一道将死猪深埋,现在在办理保险理赔过程中据理赔人员要求需要有现场照片为证,由于家中老人将近80岁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未留下证据故不能办理理赔。
天气炎热,估计尸体腐败严重,现在也实在不能把埋下的死猪给挖起来。“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望相关工作人员能有更好的办法进行取证,尽快进行理赔以减少老人家损失。
顺祝安康。
2023年8月13日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诉求的饲养生猪死亡理赔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于后:
2023年8月2号,我辖区茶房楼社区社长接到了生猪饲养户主报告饲养猪死亡的电话,茶房楼社区干部第一时间按程序联系兽防站工作人员处理,兽防站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向饲养生猪户主打电话了解情况,户主说猪还没有死。按照保险公司生猪理赔程序,生猪死亡必须第一时间必须报告,由兽防站工作人员和保险公司一同到现场确认死亡猪的投保耳标编号,确认一致后保险公司才可进行理赔,但户主在生猪死亡后未再联系社区干部,并私自了处理死亡生猪,按照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此种行为拒绝理赔。
我街道收件后对户主饲养的生猪死亡情况作了认真调查核实,确认责任不在保险公司,但考虑到户主年事已高,对生猪保险理赔条款了解不详细,加之家庭情况较为拮据,饲养生猪花费了较多时间精力和金钱,故建议老人通过向社区居委会申请救助的方式弥补损失,目前已解决了老人家的思想包袱。
祝您生活愉快!
一个一个的形同虚设,欺上瞒下,尸位素餐,不把百姓的关切利益放在心上,连走访的程序都没有就在回复,都是在办公室里想的吗?蛀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