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各新区规划区内,已经不再允许新建,改建,扩建,重建房屋的村组。
按照本区城内拆迁标准进行土地腾退房屋进行拆迁,且全部统一实行货币安置。
对确需自愿就地安置的,可将货币款转化为房票,并凭票优先购买新区区域内的商品房的成本价。
这样即有利于土地腾退速度,又有利于工程开发进程,避免各个项目开工受阻,企业开工建设中被地方组织软加保护,让新区快速开发成型。还能将拆迁区城内今后不用作建设楼房的士地,优先整合,发挥其土地应有价值。
同时有利于拆迁区农民的居住环境,生活质量快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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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