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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投诉】去都江堰市旅游,被出租车拉到饭店被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13 13:46 已回复

2023年8月11日我与朋友一起去熊猫谷,看完熊猫出来,准备坐车回酒店,出租车司机就一直在门口问我们走不走,我们说到仰天窝广场是打表吗,他说30块钱。我们就上车了,在车上的时候,跟朋友商量着去吃什么,司机就插入了我们的话题,给我们推荐都江堰的美食有哪些,然后推荐我们去一家店,说他家的鱼是都江堰的特色,我们有点迟疑,就询问那个地方离我们的目的地远吗,他说不远,就在旁边,我们就同意了,决定去尝尝。就把我们带到了那个饭店门口,并且支付了30块车费。到了饭店以后,老板说你们两位点份小份的鱼吧,说118一份,然后我们又点了一个番茄鸡蛋。结账时,价格就变成了214元。说这个鱼118一斤,我深知被骗了,我就说我也是四川人,四川人不是你们这样做生意的,真是给成都抹黑。这里这么多外地游客来。因为他给我上了一条裸斑鱼,很小一只,番茄鸡蛋也很小一份,就要214元。很生气的走了,结果一导航,发现离我们的目的地也远,要走好长一截路。这个事件就弄的很生气。我认为他们的问题:1⃣️存在坑蒙拐骗行为,司机跟饭店是一伙的,专门坑骗外地游客2⃣️支付价格比实际价格多出一倍,没有做到明码标价3⃣️出租车司机是一个城市的名片,这样恶劣的行为,特别影响城市的整体风貌4⃣️回去以后我们在美团上搜了下这家店的评价,差评全部都是跟我们遇到的情况一样,甚至有更恶劣的5⃣️我们并不想评价这家饭店的味道好不好,虽然我们吃了点就没吃了,来到这家饭店来龙去脉,不是他味道好不好的问题。6⃣️那天跟朋友在一起,说的普通话,不清楚他坑不坑四川人。最后,我的问题是社会经验不够,轻易相信别人的话。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可以采取暗访的方式查一下。毕竟存在这样的问题,并不利于旅游城市的长远发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5 14:34

王女士: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上留言反映的问题,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8月15日上午9点50分,我局工作人员到达涉事餐馆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餐馆制作有菜单(照片附后)并予以了公示,不存在有价格未公示的情况。在通过与商家协商后,商家表示愿意退款50元给投诉人,作为未与您沟通解释清楚的补偿费。工作人员电话将该情况告知于您后,您明确表示不要这50元的补偿费。对于您反映出租车涉嫌存在的问题,将由其行业主管部门向您作出回复。
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15日上午10点42分,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08-15 16:13

市场监管局与我联系,说菜单上是118一斤。那这样的话,就是一、商家定价高于市场价,不符合平均市场价格。二、价格标注、鱼的种类、模糊不清,能坑一个是一个,投诉了的就退钱。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店家售卖价格与市场常规售卖价格严重不符,扰乱社会市场正常秩序,以特色为由,坑蒙拐骗消费者。一条裸斑鱼,巴掌大,市场价格很便宜,商家给菜名取了一连串的名字与特色为理由,就将价格涨到了180元/一条。在购买时,问商家什么鱼,里面有什么配菜吗,回答模糊不清,就说特色。实际上,上菜了才知道就是一条巴掌大的裸斑鱼,结账时才知道售价180,明显的坑人、宰客行为。
因为都江堰旅游人数众多,大家踩雷一次就不会去了,但大多数都是旅游的,就有接连不断的新的被坑的消费者,才能维持这家饭店的长久经营,本地人并不会去。
并且,在我之前,不止我一个人投诉,我在网上也查到了很多跟我一样被坑的消费者,他们打了12315投诉,回答都是会整改,如果真的整改了,市场监管部门真的控制了这家饭店的价格在正常售卖范围内,就没有多余的提成给到司机,就不会有出租车司机费劲心思地跟乘客说很多,推荐这家饭店,再拉客到饭店。毕竟很少会有人自己去到这家饭店,因为价格、卫生、味道、服务态度、各方面都不好,我这个后来的消费者就不会上当受骗。
实际吃饭的价格,是司机的提成,饭店的价格,与商品价格,还有黑心商家的坑人价格。这些所有的价格,都是从消费者身上提取。消费者只是来旅游,吃顿饭而已,套路太多,影响出游心情,弄得心情很糟。
最后,只有市场监管部门真的整改了这家饭店的售卖价格、菜单标注,就解决了一系列问题。
我的诉求并不是想要回被商家坑骗的钱,我就是想清晰明白的反应这个问题。还有那个出租车司机,骗我三次,一、不打表,二、把我骗到黑心饭店,三、离我的目的地很远。真是气死人了。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23-08-25 14:30

收悉网民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反映乘坐我市巡游出租汽车遇见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调查处理,于8月15日将办理情况告知网民,但其对结果不满意,我局执法大队再次联系网民进行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再次联系网民,了解到其乘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打表收费30元,且未将其送到目的地,该驾驶员的行为是违规的,但其表示确无法提供具体的时间和车牌号,由于缺乏实施行政处罚的客观证据,我局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和处罚,网民对此表示理解。已告知网民以后遇见此类情况可以拍照或录音取证再举报给我局处理,也可以直接拨打我局的违规行为举报电话:87266361,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和服务意识,坚决打击出租汽车违规行为,感谢网民的监督。
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8月25日11时20分,电话联系网民,网民朋友表示满意。


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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