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二街1033号房屋真正权属人,因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错判为涉案资产予以查封并执行,我们提交的所有银行流水付款依据和各种相关证据都足以说明我们房屋完全合法,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也是我们老两口在成都市唯一一套居住房屋,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判案件无任何关系,因他们的错判并且不愿意纠正,导致两个70多岁的老人流落街头,恳请省委有关领导查清事实,还原真相,为我们做主,让我们老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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