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达州 » 达川区 » 低保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低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11 16:10 已回复

请问下农村,无固定职业,贫困户而且有精神类疾病的人员可以申请低保吗?而且家里面有人有低保了可以申请两个低保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1 17:02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4 09:50

网民朋友:
您好!
您反映的“无固定职业,贫困户而且有精神类疾病的人员可以申请低保吗?而且家里面有人有低保了可以申请两个低保吗?”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无固定职业,贫困户而且有精神类疾病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低保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第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一是低保边缘家庭中(低保边缘家庭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我区低保标准,从2022年7月起,我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85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85元/人.月,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二是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你反映的贫困户而且有精神类疾病的人员,如情况属实,按照上述规定该精神病患者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是否纳入低保救助最终以乡镇(街道)调查核实为准。
二、家里面有人有低保是否可以申请两个低保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第四条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已经纳入低保救助,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出现生活困难,人均收入低于我区低保标准,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将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纳入低保救助。是否纳入低保救助最终以乡镇(街道)调查核实为准。

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
2023年8月14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