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理由: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投诉对象:成都欢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诉求:退款 涉及金额:17877 案情描述: 2023年4月27号,一个叫严*的老师加我好友,分享了很多有关短视频带货的视频,经不住对方洗脑诱惑最后以997元达成合作,承诺包教会。后来对方多次以引流,涨粉等为由,引导我开店并签署了第二份金额16880元的服务合同。但事后发现和事前承诺提供给我的服务和质量完全不符,找对方沟通退费也不理不睬, 冷静下来后回想整个过程才发现上当受骗。此公司经过将近20天的协商只能给退百分之50的金额 希望可以多退,希望监管部门和其他的部门给出努力我最低接受的金额是百分之70-80,我合作的时间只有短短不过十多天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火南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商家称可以退费50%,投诉人不认可要求退费80%,商家拒绝协商。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三)项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四)项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终止调解。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要求执行或建议走司法程序。如有诈骗行为建议报警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8月11日10:41分与您联系告知,您表示知晓。
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