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 非常抱歉,因为这件事情给您来信,确实是没有办法,还请谅解! 主要核心诉求有2个: 诉求1:8090公寓(成都世杰佳园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双流区富阳一街43号紫阳花园一栋一单元21户,以下简称8090公寓)退还租房押金1300元。) 诉求2:租房合同中的我支付的1300的房租费用和1300元押金给我开具税务发票。 事情时间线如下: 2023年7月24日,与8090公寓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参考附件) 2023年8月10日,我这边因为工作需要离开成都,所以对8090公寓的房管对交房租转租,距离上次交付房租过去14天,还有半个月的租赁时间,因为合同上有要求转租需要提前说。并且我要求8090公寓开具发票,他的负责人拒绝开具发票。 我租住的户型是一个原始套三改造的套四,我租住的是一个主卧,并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逐一的向我解释说明合同的条款。 2023年8月10号,我联系8090公寓的房管,并告知他,我有转租的诉求,距离上次房租的缴纳过去14天,他再次要求我要缴纳一个月的房租才能进行转租。 并且需要我补齐350的服务费,我也同意补齐这个服务费,但是需求是他把房租发票和押金开具给我。他那边拒绝开具发票。 我与他多次沟通无效,无奈之下只能向市长先生您求助。 我一个刚出社会的学生,来到成都这边打拼,但是成都世杰佳园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不退还我的房租押金,无异于伤了诸多“蓉漂”的心,我们因成都的一句“成都成就梦想”来到成都,也有留在这个城市的心,希望市长先生给予我们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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