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锦江区三圣乡驸马村土地被征居民,2022年村上分发了集体安置房,2023年响应国家二胎政策,生了第二个小孩,今年8月去上小孩户口,社区说后上户口不再享受集体安置,在此想咨询一现在政策是什么?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三圣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农锦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锦城逸景”住房安置方案>的通知》农集司﹝2022﹞2号中的相关规定,2022年6月6日以后出生符合安置条件的新生儿,要等到征地拆迁,按当时征地拆迁政策进行安置。
2023年8月10日下午14:40分,三圣街道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本人,并作出相应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