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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个人申请生育津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08 15:08 已回复

想请问一下各位领导 为什么我的朋友在高新区就可以申请生育津贴走个人账户 我在武侯区就不可以呢?是哪个区域政策不一样嘛?还是什么原因呢?望各位领导答复一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09 16:12

邓良佩: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医保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系统查询,您是随用人单位参保,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成医保﹝2019﹞30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3款规定,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等待遇,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如果您单位对公账号已注销或被冻结,单位需提供:1.银行出具的对公账号已注销或冻结证明材料并加盖银行公章、2.单位提供拨付给员工个人账户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8月9日13时20分通过电话(61523448)与您联系(13628034795)。您咨询的生育待遇相关问题我们已电话告知,您表示已知晓并对此回复满意。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电话028-60801669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武侯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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