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遂州食悦阁餐饮店(县城河边上)。1.吃了一顿饭,第二天几个人拉肚子。谢谢市场监管局查下后厨卫生情况。2.餐具费5元一人,不提前告知,没有提供免费的,结账问一下,还生气,格局呢。是否合理合规;保护法有规定,为什么他不执行,请制裁。3.态度恶劣,夫妻双方态度一样,请他出示消费清单,就黑脸,说不好听的话,怎么,我还不能看 了?问了?我是不给钱了?4.外地人就不是人?,来旅游,搞的对风景如画的红原印象就不好了,店主好像也不是本地人,“一只老鼠......”,文旅局谢谢整治一下。
餐具费收费合法的情形如下:
1、如果收费前已经告知有餐具费并且顾客表示同意,那么该行为合法,如果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强制收取则不合法;
2、提供安全卫生的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作为餐饮单位,不能将消毒餐具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作为餐饮单位,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免费的餐具,如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必须在点餐前征得消费者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来信人,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作出如下答复:
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三名工作人员到遂州食悦阁了解情况。
通过现场核查,发现如下问题:服务价格未全部公示,未提供免费餐具。后厨内垃圾桶无盖,菜墩开裂。
处理结果:服务价格未全部公示、未提供免费餐具及垃圾桶无盖三项立即整改,菜墩开裂在8月18日前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