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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咨询】再问天府城市天府城市管理局和成都自来水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06 17:03 已回复

就查询码3109337的帖子中,天府城市管理局给予的回复再提问:


83日,在社区搭建的沟通会上,成都市自来水公司和物业公司的出席代表均当面拒绝提供任何资料给业主并告知需要向双流县城乡建设局申请。那么请问:成都市自来水公司到底有没有核实过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在已经看到业主提供的关于房产信息材料后,自来水公司仍认定自己从岷江水厂处转移的信息是正确无误的,依据是什么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0 16:5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居住的南湖国际社区小区15栋于2015年交付到2023年,期间未向业主收取过水费,现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15栋每户业主安装了水表,计量收费。您因15栋安装自来水表等问题与物业服务企业有分歧,经多次沟通未达成一致。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与您的沟通解释工作,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您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自来水厂、街道社区做好相关工作和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以上情况于2023年8月10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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