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11年签字是9月18号,就是9月18号到第二年的9月18号为一年。今年为什么发的过渡费是从1月算起的,1月到9月不是才九个月吗?那去年9月到12月的过渡费为什么不发放?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龙潭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龙潭街道办核实,关于过渡费问题。环城生态区过渡费都是从项目启动开始计发,外环片区(原平丰、原院东、高洪)过渡费都是从当年9月至次年8月为一个计发年度,原平丰社区2022年度因涉及拟在2023年上半年分房,当时计算发放了半年过渡费(2022年9月-2023年3月),此次分房后应补发3个月过渡费(2023年4-6月),此时间段过渡费已于2023年8月5日发放。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