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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没有营业执照,住宅楼房开酒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sibi760224  2023-08-05 15:05 已回复

前期投诉:大邑县花水湾武城街172号欧香美域3栋306室,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民用住宅房出租成为酒店,各色人等入住,没有身份证登记和上传管理,在全民反间谍的国策下,存在治安和国家安全问题,请工商局、治安、消防局、派出所检查住宅成为酒店的合规性,拿出公示张贴于小区公示栏。

现在,该住宅仍在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接客经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消防救援大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08 09:07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大队工作人员到场调查核实,欧香美域3栋306户门外区域设置的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安全出口标志完好有效。现场未发现该房屋对外经营的情况,房屋内无人,经向物业公司了解,小区内普遍存在有业主将房屋改为民宿出租的情况,关于使用性质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界定。
大邑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8月8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08 09:09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大邑县税务局青霞税务分局调查处理,已与您电话联系,您反映该酒店尚未办理工商登记,违规经营,存在税收问题。分局工作人员告知您,酒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税务部门将督促其进行税务登记,纳入税收管理,您表示满意。
大邑县税务局
2023年8月8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08 15:29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大邑县花水湾武城街172号欧香美域3栋306室为民用住宅,该住宅用于民宿经营,属于住改商,未完成住改商相关审批手续,目前还不具备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 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 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监管和执法职责)第一款第(一)项:审批和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制定配套监管措施,加强对企业住所( 经营场所)的事中事后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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