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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社长可以随意用耕地修公路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04 18:35 已回复

领导你好:
我是蓬溪县金桥镇红溪村六社的一名社员,1.我队的社长在没有经过向上申报的情况下随意改变土地的性质,用挖机将耕地推成公路,一共三条,罐子山一条,碉堡坡推了两条,现在均是毛坯路,2.我社的社长利用社长名义占用集体的水库进行个人养殖,生产谋利,请领导调查对社长的行为依法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溪县热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0 17:21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溪县热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6 09:33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1、“将耕地推成公路”一事不属实,实际在耕地边扩宽生产便道,并未改变土地性质。a、罐子山路:该处山顶有一口堰塘,用于6社35亩土地灌溉蓄水,是从涪江抽水的第一站蓄水塘,因常年无人管理导致淤泥过厚,该处从6社主路到山顶无机耕路,6社社长召集社代表和社员商议在该处扩宽了该生产便道(土路宽2米),以方便社员生产生活,同时利于对该处堰塘进行清淤和管理。b、碉堡坡路:碉堡坡是6社大部分村民的土地承包点,省粮食检测点也在该处,6社社长召集社代表和该处土地村民商议,为了方便更好地种地和粮食收割,在该处扩宽两条土路方便社员生产生活,土路宽1.2米(该处土地15亩)。综上,三条道路均是在原有土路的基础上适当扩宽生产便道,未硬化,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2、“利用社长名义占用集体水库生产牟利”一事不属实:该处是6社的一山坪塘,不是水库。该山坪塘在2014年6月30日被洪水冲毁(政府有备案)。山坪塘上方是村民及社长的稻田,2018年修建后山坪塘蓄水将村民稻田淹没,且当时在修建时占用了村民及社长的土地进行材料运输、取土做堡坎、修建便道等。社长表示不需要政府对占用土地进行赔偿,但是其想在该山坪塘养鱼,实际管理堰塘,其他村民可以在该山坪塘钓鱼,小鱼可以免费带走,过多过大则需要收取一定鱼苗补助费用(鱼苗、饲料等均由该社长自费提供),其他村民在钓鱼前须告知该社长及其家人,经当时的村委、社长、社代表等商议,同意该社长的诉求。2022年因洪水冲毁山坪塘约3米宽,维修时该社长表示希望可以维持原协议,村委商议后同意保持原协议不变,还是由该社长管理。
2023年8月4日再次组织社员对两件事进行社员大会商议,参会社员64人,60人表示同意(只有您及您丈夫、公公、婆婆4人未表态),且认为社长做法正确。因此,该社长不存在利用社长名义占用水库长期牟利。
2023年8月14日,金桥镇村干部到您家里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政策解释。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有疑问,可具体咨询蓬溪县金桥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25-541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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