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钟祥镇农民家中兄弟两人都以成家
,家有十几口人都在一个户口簿上都排不下了。一直为分户的事情跑了好几年一直跑不下来手续证明村委都开了。钟祥派出所一直推维说一个房子一个户,我有房子还分什么户呢?死循环中
望领导体恤百姓苦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回复如下,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农业厅联合发表的《关于规范农村地区居民立户分户政策的通知》第五条:农村居民因儿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父母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原因,申请在同一套房屋分户的,需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不动产产权分割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分户成员间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分割证明,并有相对固定的、可以独立关门上锁的居住空间,才予以分户。对在同一套房屋内新分户的居民,公安部门应按照门楼牌附号编制规则,即行政区划+*村+*组+*号+付*号或行政区划+*街路巷(*集中居住区)+*号+附*号,将分户成员登证在新的户口地址上,并通报国土、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第七条:农村居民申请同一房屋分户的,要通过所在村组,报镇乡人民政府同意,并由镇乡人民政策出具的《农村同意分户证明》,进行析产备案(分家协议、民警调查情况),析产备案后由县一级国土、住建部门对析产状况予以确认(签注意见加盖公章),经公安部门审核后才予以分户。您可以按照文件规定若符合分户条件,请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