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领导:您们好!我是成都花园小区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购买了新能源新车,准备安装充电桩,在电业局申请后,物管不同意,不盖章,电业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明确说明,只要物管同意就可以安装。在国家大力推进新能源车的形势下,物管无理阻扰,与国家的政策背道而驰,恳请相关部门给与物管公司以训诫,并处理好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的政策。谢谢您们的关注!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市民: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物管科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小区物业表示前期电力公司对该小区电容量进行了查看,查看结果为不足,如您有需要可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查看,关于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问题,小区物业表示目前该小区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资料提交供电部门对进行小区供电设施移交,待供电设施移交后您可向供电部门申请安装充电设施,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已要求小区物业做好相关沟通解释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8月11日14时与您联系,将该情况告知您。
成都市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