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发生四个月了报了案,派出所不开受案回执和不予立案通知,信访局和督察大队也交了资料事发至今已经四个月了还没任何进展和信息,请问该找什么部门反应情况?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答复。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关于“板桥肇事车辆逃逸案”的问题收悉,现由富顺县公安局答复如下:
经查,2023年3月31日20时10分板桥派出所接警:板桥镇柑竹湾村1组老游泳池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被撞者刘某某女士自称沿310省道往富顺县方向行驶,后被一辆车撞到倒地导致受伤,肇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未能看清肇事车辆特征。派出所随即开展现场走访和勘查,并于4月1日受理为刘某某交通事故案调查。近期,办案人员调取了沿途附近“雪亮工程”和宋某家监控,对当时时段的过往车辆排查,并通过侦查手段对相关可疑人员的行为进行核查,暂未找到嫌疑对象。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县公安局0813-4703715。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