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洪雅县 » 反映洪雅某珠宝店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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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反映洪雅某珠宝店违法行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02 11:48 已回复

前几年在洪雅某珠宝店购买项链一根,当时的政策是免工费换,2022年更换项链时,该店在更换票据上标注了一行差价1000元以上免费换,不足1000元的,按15%收取工费,该票据在顾客签字栏也没有让我签字,后期在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中,该店负责人介绍在我购买时的政策确实是免工费换同系列,但是后期政策变动了,所以不能享受当时的政策。先不论后期调整政策适用于前期的购买行为是否合理(法律都不能溯及既往,更何况我当时买一口价产品比计重的产品贵,不就是冲着产品的售后去的吗?)前期也向相关部门反映过相关问题 ,同时也上传了相关证据资料,但工作人员初查后表示不存在违法行为,烦请主管部门看看该珠宝店的上述行为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情形。作为普通市民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真不愿意像工作人员提醒的通过行政诉讼的司法途径来维权,所以再次向主管部门反映相关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03 18:55

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查,该问题您已先后通过“12315”平台、“12345”平台等多次向我局反映。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安排工作人员对该珠宝店开展了现场核查,并组织消费争议双方开展了电话调解。因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第四项“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
关于您反映的该店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和您提供的证据材料,目前尚不足以证明该店存在相关违法行为,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下一步,我局将慎终如始,持续加强对商家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求各经营主体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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