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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要求整改小区实现非机动车和人分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02 10:37 已回复

双流九江街道社区部分领导不作为,与尚锦园物业串通一气不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从去年十月交房至今,开发商和物业存在空调外机放不下、小区绿化不达标、物业服务与四星级严重不匹配、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收费价格高、监控覆盖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小区业主通过各种途径多次投诉,辖区相关单位尤奇是街道社区虽组织过所谓的协调会,但从未真正实质性的为小区解决过一件实事,以会代办,模版化回复群众诉求,形式主义严重。

二是小区目前只有两个门,2号侧门还只有一个出入闸机口,进、出行人和非机动车均共用此出入闸机口,经常电瓶车被卡,堵塞出入口。同时作为一个新小区,电瓶车需要穿越小区内部才能到达非机动车地下停车场,没有实现非机动车和人分流,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严重降低了居住生活水平。从交房到现在一年多时间通过全小区广大业主的不断努力终于在2023年7月15日通过住建部门搭建平台,相关职能部门及九江街道社区领导与广大业主一起参会达成了一致意见,新开两个仅供非机动车进出的专用门,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会后开发商已经按会议决议要求进行的相关整改和提升,但施工刚到一半时九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等相关领导又以各种理由阻止小区实现非机动车和行人分流,且推翻7月15日与广大业主开会确定的方案,置本小区800多户住户家人的人身安全于危险的电动车自行车之中。我们全小区业主经了解因为实现非机动车和人分流给自称四级物业(实际就是一级)的华兴物业要增加管理成本,严重怀疑九江街道相关责任方和华兴物业相互串通勾结狼狈为奸,同时存在个别领导不作为的状况。街道办不为老百姓办理事实和难事,处处为难老百姓。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严查。

尚锦园小区业主诉求:在不降低现有居住品质下,按7月15号会议整改小区实现非机动车和人分流,保证广大业主的人身安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07 09:59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一、关于尚锦园小区空调机位,该小区空调外机位按照房屋规划设计修建,符合一般空调外机尺寸,针对个别居民空调设备较大,机位空间不足问题,前期我办已与区住建局现场沟通协调,因考虑安全及实际情况,由小区物业与住建部门协助业主处理(1-2楼由物业协助协助安装,3楼及以上报住建局提出建议)。 二、小区绿化已要求物业按照物业服务协议的服务标准做好日常绿化管护,并加强小区地下室等公区安全管理巡查。 三、小区停车收费在物业服务协议中进行明确,物业与业主各自安协议约定履行。 四、关于您反映尚锦园非机动车人车分流问题。 针对前期开发商在小区围墙增设的非机动车进出口问题。8月1日、8月3日,我街道会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开发商、物业等进行现场踏勘后,通过讨论研判达成一致意见,该出入口与市政公共道路垂直交汇,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且未按审核程序报批实施。1、关于非机动车出入口优化方案。2、由开发商根据业主需求,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提出人、非机动车分流出行优化方案。并征集业主代表意见后对方案进行公示。由物业配合开发商征集业主代表意见后对方案进行公示。3、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七项、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提交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小区业主共同对方案表决同意后,按审核程序报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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