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感谢能看到留言。由于孩子明年要升小学了,提前准备居住证办理,是在新都区渭水社区租房的,询问房东要资料,才知道房子本身的名字是他母亲的,但是已经去世很多年了。实实在在已经在他那里租房已经快三年了。去派出所询问说需要房东的资料这些,这种情况请问我怎么才能办理居住证呢。需要具体提供哪些必须资料才能办理得到居住证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成都市居住证的申领对象是“来蓉人员”,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申报、登记、采集居住信息已满半年)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等相关材料申领居住证。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提供合法稳定就业的资料进行申领居住证。
以上情况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8月4日9时19分与您电话联系,进行沟通解释,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