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21年申请的高新南人才公寓,后面由于工作调动,来到了高新西区,本人落户高新南已满两年,有高新南的购房资格。目前由于社保缴纳在高新西区,买不了高新南的人才公寓,只能重新申请高新西区的人才公寓还是最新的资格买不到房子。先有一下诉求希望领导协调解决一下。1.高新西区社保也可以买高新南区的人才公寓,因为都是给高新区缴纳的税。2.不以社保来定是否有哪个区的人才公寓资格,放宽一些,申请了哪个区的资格,并且有本区的购房资格就可以购买本区的人才公寓。谢谢领导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咨询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对人才公寓购房资格相关政策提出的建议,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2日13时52分与您联系,并作出解释。如您对政策还有疑问,建议咨询成都市住建局。
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局房产处咨询电话:028-8533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