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于2021年8月2日在成都华阳佳兆业君汇上品物业外签定了"成都华阳佳兆业君汇上品一期车位负1楼3195号 车位”认购协议。在签定认购协议时,他们说:“正式合同签定时间等候通知。后来又通知我去换了收据,并把认购协议收回去。“到目前为止,我没有收到过任何签定合同的通知。在此期间,我已多次咨询,至今无果。没有正式合同和车位产权,这事一直困扰着我。因自己文化有限,仅靠打零工挣钱,这3万元车位的钱对于我来说确实来之不易。需要积存好几年。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空帮我想想办法,解决一下车位产权的问题,万分感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要求,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开展房屋转让、租赁和抵押等交易活动,实行房屋网签备案,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2.1、9.3.2、9.3.3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五)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七)依法需要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八)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问题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解。目前相关部门正对佳兆业君汇上品业主车位购买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已于2023年7月28日告知业主代表。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8月2日告知您。若您后续还有相关疑问,请联系公园城市局,联系电话:028-6877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