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阆中公共服务管理路边停车收费为什么只负责收费,车辆刮擦财物丢失却一点都不负责?而且很多路段非机动车道都画上机动车停车收费位,这样设置是否合理合法?
2、仁和逸居小区楼顶违建问题反映快一年一直解决不了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仁和逸居小区楼顶违建问题反映快一年一直解决不了”的情况已收悉,经综执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调查发现,你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目前,我局正与各相关单位就仁和逸居小区违章搭建相关问题进行联合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反映的关于阆中路边停车收费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经阆中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点规定: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收费定性为城市道路占用费(属于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范畴)。因此,我司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的是市政公共资源占用费。
当机动车受损或车内财物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或者报警。同时,我司的路面收费员在发现车辆受损后会第一时间通知车主,配合车主报警,并协助交警查看事故原因。
停车位规划是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路段实际情况指导实施规划。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