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四川攀枝花人,从小因为受自己家庭暴力原因,导致脑部神经受惊吓,成年后在北京确认为特发性震颤,曾经做过一侧脑损毁手术,现在另一侧脑部情况严重,自身现在因为下岗无力承担高昂的脑起搏器手术费用,恳求四川省能早日将脑起搏器纳入医保领域,让我母亲早日康复,她已经受该病困扰快30年了,希望她可以早日康复,谢谢。
您好!您反映“增加帕金森特殊门诊的报销金额,将帕金森脑起搏器手术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为市(州)级统筹,门诊特殊疾病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用材料医保支付政策全省尚未统一。帕金森病外科手术治疗植入的脑起搏器由于价格昂贵等原因暂时没有统一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据了解,国家医保局将建立高值医用耗材基本医保准入制度,实行高值医用耗材目录管理。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高值耗材医保管理办法,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将积极研究,努力逐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具体的情况请咨询您的参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