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雁江区中和镇工业园区(一拆迁农户),房屋于2019年9月被《一诺钢构》企业征收,当时签约后,只给我们一纸盖有公章收条(含相应证件,以下上传照片为据)。至今快5年了,请问一下,他们何时按合同约定,还我们一个家,或者,我们现在可否申请现金补偿结案解约。请给回复,谢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在推进雁江中和工业园区一诺钢构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区房屋征收局、当事人、中和镇人民政府三方于2019年9月签订了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约定实行产权调换期房安置,按照临时安置补偿标准及发放办法发放补偿费用。
2022年10月,雁江区国土分局在中和镇完成了修建中和工业园区安置房前期征地相关工作,经咨询区工管委,安置房的建设目前已完成立项,正在招投标过程中。
关于中途可否申请现金补偿结案解约问题,我镇第一时间与区房屋征收局、区工管委相关部门联系,因您已签订同意产权调换期房安置协议,属于协议有效期内想更换为货币补偿安置,现暂无相关政策。下一步,我镇将根据《中和工业园区一诺钢构建设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请示区房屋征收局、区工管委针对该类问题探索合理合法合规解决方案,待出台具体方案后再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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