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三岔清庙村二组村民夏*松,于2005年婚迁至凉山会理,现居住于会理,这次老家土地征收根据国家三十年不变政策我应享有土地征收赔尝补尝。上次留言后提交了相关材料交于相关部门,可这次补足款仍然沒有,去找了当地政府,可仍然没能解决。特求助解决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实际反映的是关于购买失地农民社保购买的问题。根据《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简府发﹝2017﹞26号文)以及省、市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批准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需由征地部门结合征收土地面积和人均土地面积核算需安置的农业人员数量(即农转非指标),对其中符合参保条件的纳入社保体系。农转非指标下达后,由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研讨决定具体分配指标的人员。经查实,您不符合购买失地农民社保的条件。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8月1日10时12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