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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小区公共道路安装电梯不召开业主大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aleaf132456  2023-07-26 12:12 已回复

成都市金牛区同友路9号同心苑小区,小区内5栋1单元需要安装电梯,经过社区现场勘察后,要安装在小区公共道路上,此单元楼下的道路是其他单元业主出行的必经之路,明知不合理,为什么还要出示公告出来?社区为什么不当时提出问题?小区人行道上是否能安装电梯?本人于2023.7.26 上访同善社区提交《反对安装电梯意见书》社区不予受理。安装电梯后该路段出现安全问题谁负责?安装电梯是否只需要该单元同意就行?不需要全体业主表决?

一、     侵占小区公共道路,未通过小区全体业主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之规定:小区道路,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所以需要由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是否同意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的表决。

根据《川建行规(2021)14号》第二条“组织实施”之 “实施程序”中提到“需要占用道路、绿地等,需按照《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表决

二、     安装电梯后的危害

该单元原始建造时并未设计安装电梯规划,强行安装电梯,带来对楼层外墙的损害,以及作为小区出入的必经之路,安装电梯后该路段出现安全问题谁负责。

三、     占用其他业主出入的必经之路与占用小区公共停车位

加装电梯的位置特殊,该路段是其他业主出入小区的必经之路,影响的不仅

是5栋1单元的业主。小区的公共停车位本身就很紧张,在此位置加装电梯至少减少3至5个公共停车位,造成小区主干道拥塞,该如何解决并未说明。


请直接留言回复+电话告知。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28 13:09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茶店子街道办事处调查:按照成办法[2021]2号文件规定(申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该单元达到了文件规定中的实施条件后,同善社区2022年8月18日出具公示后收到该小区院委会反对,更改电梯方案后于2022年11月28日又出具公示,收到来自3栋业主反对,又更改方案后于2023年7月20日出具公示。7月26日收到6栋4单元住户《反对安装电梯意见书》,告知因非5栋1单元业主,故不在受理范围。但是社区工作人员当即联系电梯公司,请5栋1单元业主代表与反对方积极协商处理。成办法【2021】2号文件规定:坚持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尽量减少对底层住宅以及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超越既有建筑用地红线,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空间。该单元在小区内安装电梯,未违反文件规定。申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社区负责公示意见收集、平台搭建、异议调解、核实等工作,现场勘察、地质勘测和房屋安全鉴定由申请方业主自行联系专业部门勘测鉴定后出具报告,现场勘察、地质勘测和房屋安全鉴定均合格才能安装电梯。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7月26日13:41与您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茶店子街道办事处:87570119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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