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被上级领导强制调整岗位工作内容,从管理岗变更为业务岗。
第二:在我每日正常打卡上下班,并且没有对公司和业务造成任何影响的情况下,给我安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中度违纪,对于该项需要法律介入处理。
第三:持续四个月以上的PUA,导致我产生抑郁症,需要求助维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公司侵害了您的劳动权益。根据《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和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之规定,请您准备好上述资料,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现场投诉。如因辞退、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请您准备好相关资料,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