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 《养犬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下列区域禁止携犬只进入:
(四)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候车室、候机室、商场;
成都大悦城作为人流密集的商场,理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禁止狗进入商场。
但是经过市民多次投诉,仍然不予改正。相关管理单位也没有对大悦城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严重的失职,不作为。
现在强烈要求成都市政府及相关管理单位,严格执法,禁止任何商场允许狗进入, 并对于 成都大悦城的多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我区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簇锦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成都大悦城作为人流密集的商场,理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禁止狗进入商场的情况。我办工作人员已要求大悦城物业管理方严格按照《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加强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下一步,簇锦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加强巡查力度,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7月26日9:52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武侯区簇锦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