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武侯区 » 投诉武侯区簇锦街道办事处 及 成都大悦城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投诉】投诉武侯区簇锦街道办事处 及 成都大悦城 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24 23:36 已回复

按照成都市 《养犬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下列区域禁止携犬只进入:

(四)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候车室、候机室、商场;


成都大悦城作为人流密集的商场,理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禁止狗进入商场。

但是经过市民多次投诉,仍然不予改正。相关管理单位也没有对大悦城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严重的失职,不作为。


现在强烈要求成都市政府及相关管理单位,严格执法,禁止任何商场允许狗进入, 并对于 成都大悦城的多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25 10:01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我区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簇锦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26 14:28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簇锦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成都大悦城作为人流密集的商场,理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禁止狗进入商场的情况。我办工作人员已要求大悦城物业管理方严格按照《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加强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下一步,簇锦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加强巡查力度,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7月26日9:52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武侯区簇锦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26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