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去年年底,因眼睛疾病在成都普瑞眼科医院治疗,总费用约两万元,医保仅报销六千元左右,我一个月医保交费500多,没想到报销比例这么低!享受的报销完全与交费不成正比! 我也向成都市有关部门及医保局反馈过,他们的答复是,需要扣除自费,材料费,手术费等,除去这些报销比也比较高了,也没有医疗费救助及二次报销,因前期手术效果不佳,近期可能还会进行手术,自费多了经济承受不起!所以肯请省政府领导关注一下! 我的基本诉求及问题,一,在眼科的医疗费用方面,有没有医疗费减免及二次报销? 二,灵活就业交的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不是与单位职工医保一致?三,灵活就业医保报销比倒能不能有所提高,或者减免部分自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