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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求助】关于楼栋生活垃圾桶被置放于业主窗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24 18:1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是天府新区万科公园城5栋5号房的一位业主。对于本人上次留言反映,感谢相关部门积极介入调查,但对于物业回复的“该垃圾桶点位,在物业进场时已经确定”这一回应,本人表示不认同,理由如下:

一、垃圾桶的本质应该是利民服务,能够有效回收垃圾、减少环境污染,是社会文化的一种折射。但如果该垃圾桶的设置极大影响到部分住户的生活生存权利,何谈利民?即使为了楼栋多数人的便利,难道少数人的正当权益就不需要保护了吗?且买房合同上并未告之该不利信息。如果告之了,我们不会以比同楼层其他三户贵10万左右的价格选择该房屋,我们甚至可以不购买该小区。

二、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垃圾桶应摆放在距离居民生活50m以外地方。垃圾桶的存放应离居民房10米左右,以不影响居民生活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相邻权”的规定,设置垃圾投放点,要秉持对居民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应当在不侵害权利主体“相邻权”的前提下进行决定。目前,我窗下的垃圾桶离建筑物距离只有1米,夏天异味严重,在家能闻到桶内的蒜臭味,且家中苍蝇横飞,在家24小时不敢开窗户,半夜还有人咚咚翻拣垃圾噪音扰民(应该为个别业主所为),请问这算不影响居民生活吗?该垃圾桶的设置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制度。


本人理解开发商及物业在垃圾桶选址设置时的不易,但是,也请开发商及物业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试问:如果您家在花高价、未被告之等情况下,窗下近距离被安置了垃圾桶且对方不愿调整,您觉得您的生活和心情不受影响吗?设置不够合理,为何不能作出适当调整?

在此,本人恳请相关部门及万科物业,公平公正,重新设置楼栋垃圾桶的位置。


建议:

一、可如龙湖物业,在一楼入户大厅背方不醒目空间设置暗间, 既方便居民投放,也不影响具体居民。

二、如其他楼栋般,合理设置位置。(同样的朝向和户型,其他楼栋如相邻的6栋,为何入户大门口便没有该垃圾桶?)

三、可设置到负一楼电梯附近。

四、学习部分小区,全小区仅在一两处集中、合理的位置设置生活垃圾丢放点。


烦请相关部门重视并解决,我们代表低楼层5号房业主感谢各位领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25 10:5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28 18:0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万科公园城市小区垃圾收集桶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万安街道现已要求物业加强对相应垃圾桶进行定期清洗及消毒且平时持续关注保持箱盖常闭。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桶日常的垃圾转运和清洁工作,对业主反映问题,与小区业主加强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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