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龙湖龙悦台14栋商业公寓的业主,房屋层高为4.2米,需要做钢结构搭建以及消防改造,办理装修手续的时候,物业告知不允许搭建,住建局不接件,物业中心也不审核相关资料,如果要搭建就属于业主自己的行为,有任何后果都需要业主自己承担,还会给业主开具整改函;找的消防改造也被已资料不齐全打回,建议找龙湖合作的消防改造团队;我去了解过其他楼盘的商业公寓业主,搭建方面要么是住建局报审,要么是物业代审,不存在两头都不管都情况,更不存在4.2层高的公寓不允许搭建,这个说法就太离谱,消防改造提供的资料也没有这么多项。另外,物业还告知商业没有建渣池,同楼盘的住宅有单独的建渣池,商业的建渣需要自己处理。
我有以下三点疑问和诉求,请相关领导能够解答及解决,万分感谢。
1.龙悦台14栋是否有质量问题,所以才不允许搭建?如搭建后出现质量问题,谁来负责,业主损失谁来承担?
2.消防改造资料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恶意卡资料的垄断情况?放水费600是否合理,能否降低收费?
3.虽然是商业,但这是新楼盘,必然要装修,物业费交了半年,4.5元/平方,也接受按物业标准缴纳建渣清运费,没有建渣池也太不合理了,如何解决?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郫都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现将涉及住建职能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经调查,龙悦台小区公寓层高为4.2米,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建筑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净高不应小于2.0米。龙悦台小区如增设夹层方案不满足相关规范关于净高的要求,则不应该予以受理。
二是物业服务企业设置的建渣池在小区住宅负二楼区域。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公示并告知业主。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