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及公安交管部门的同志你们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摩托车不属于禁止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四川省人大却进行立法剥夺了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的权力。鉴于与四川省相邻的西藏、青海、甘肃、陕西、贵州、云南以及与原属四川省的重庆市相邻的湖北均未立法禁止普通二轮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请四川省人大解释一下,四川省的高速公路对比上述未禁止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的省份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以至于必须禁止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摩托车在四川省高速公路禁行原因的问题。摩托车与汽车相比,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性能较差,在高速公路行驶,尤其是在天气条件较差的情况下刹车极易发生侧滑、侧翻,同时干扰其他机动车正常行驶,易导致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危害性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地方法规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的具体情况,做出限制、禁止某类车型通行的规定。因此,我省结合四川特殊的地理环境、严峻的道路交通形势,通过《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明文规定摩托车禁止上高速公路。根据《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一条“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之规定,四川省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感谢您对四川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