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本人2020年8月12日通过驾校科目一考试,后因为疫情和工作原因,一直未能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特别是去年本来计划调整时间参加学习,但是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而未实施。今了解到成都驾考有效期有延期半年的政策,周围也有很多朋友12123上自动延长了学习期,但我在交管12123里面查询的截止日期是2023年8月12日,没有享受到延期半年的政策。特申请延长考试时间到2024年2月12日。希望领导能够帮助我,谢谢!请予以回复。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车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联系,您实际反映您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于2023年8月12日到期,科目一已通过,之前因疫情不能在有效期内完成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希望延长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的问题。 二、处理情况 经对您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您的报名信息于2020年7月25日审核通过,2020年8月12日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止为2023年8月12日。因您不符合因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成都交警推出“学习驾驶证明延期”服务的相关政策,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一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的规定,在电话联系中,已告知您上述情况,您表示已知晓。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针对此类问题,市公安局交管局将进一步加大车驾管业务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7月24日14时59分,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