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停车在平乐镇白沫江学校对面驿道街两边划线处临时停车驿道街7.9.11.13.15.17号门面商家不允许,13.15号商家说他们铺面外的街道归他们所有,7.9号商家说不服可以叫管委会来定夺,15.17号商家说停车会影响他们家生意,请问商家购买了两边街道了吗?请问此类情况归哪个部门管,请相关部门,明确该点能否临时停车!商家是否有权利驱赶别人停车!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调查处理中,待结果出来我们将及时公布。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驿道街两旁划线区域为非机动车停车位,如有机动车停车需求请将车辆停至汉驿路平乐客运站停车场。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7月25日15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