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领导您好,本人2020年5月26日入职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后被分配到泸州金科集美天悦项目上班,任职安全员一职,后因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于2023年7月7日从四川住总建设有限公司离职,但截止目前未收我的离职结算工资,合计结算工资:110424.9元。在此期间本人多次与公司协商,但均未得到明确回复。因本人已去外地上班,无法到访本地政府职能部门,故在此求助市委相关领导协助解决。望市委相关领导能够帮助本人解决此问题,万分感谢。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四川住*建设有限公司拖欠离职职工工资”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泸州**集美天悦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四川住*建设有限公司。您曾在泸州**集美天悦项目上任职安全员,于2023年7月7日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截至2023年7月7日,四川住*建设有限公司拖欠您工资合计110424.9元。2023年7月25日,江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四川住*建设有限公司责任人,并督促其尽快与您确定工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后续与您沟通时,您表示该公司已联系您,目前还在协商中。如四川住*建设有限公司未与您就工资支付问题协商一致,请您携带工资表、结算单、身份证复印件、情况说明等资料到江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由江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处理。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江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830-3106348。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