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纳入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和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是否可以参与项目的入围点击。若不能参与能不能在入库审核的的时候审核,或形成良好的动态查询机制排除这类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网友:
您好,您关于工程类供应商入库问题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工程类供应商入库时,应如实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供应商入库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入库供应商存在信息不实的,均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进入“供应商名录”选择对应的供应商,点击“问题反馈”提交证据材料进行反映。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供应商库日常管理,加大对供应商提供不实或者虚假信息入库的清理力度,切实维护随机抽取的公平公正。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