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户籍简阳市石板凳镇,2013年因结婚将户籍迁出至成都市郫都区,现想将户籍迁回至原籍简阳石板凳镇投靠父母。能迁回吗?需要哪些手续?在简阳派出所办理还是政务中心?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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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户籍在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赛驰村2组12号,属居民家庭户,您原户籍在四川省简阳市江源镇顺源村10组43号,您原户籍所在地住房产权人为您父母。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第四十六条:“〔移居原则〕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和第四十七条:“〔移居材料〕本市居民申请市内移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移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住房证明;(三)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立户的提供);(五)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通过人口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请您按该文件规定申请办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7月24日9时50分许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3年7月25日